卷第二十二 光明覺品第九之一

*解此一品。畧以五門。初來意。

疏 來意中。自有其十。一為答前所依果問故。謂長行但現相答。已如前說。偈中具答三問。謂初五答菩提。次一答威德。後四答法性。二為廣名號品。總標多端故。正廣種種觀察。是意業故。三者即說十信之體性故。如下三會。將說正位。皆有偈讚。此其類也。四顯實徧故。但所說有二。一佛。二法。佛有二。一身。二名。法亦有二。一權。二實。前但佛名徧。此顯身徧。四諦即實之權徧。此品顯即權之實徧故。五現驗故。上二云徧。眾未目覩。今光示徧相故。六顯總徧故。前但名諦別徧。今此一會。即徧法界。一一皆悉同時同處同眾同說同徧故。七顯圓徧故。謂前顯差別一切。方能徧一切。今顯無差別一切。即圓融徧一切故。八與下經為其則故。謂下經結通。云徧一切者。皆如此辨。以如來一乘圓教。於須彌山等一類世界。施化分齊。皆若此故。九示前神通相故。上云現通。如何現耶。一會不動。徧法界故。十為顯理事俱無障礙。令捨執從法故。此意雖通。在文偏顯。有上諸義。故此品來也。

鈔 前但名諦別徧等者。如名號品。如來放此名悉達等。在密訓等。名則不同。十方例然。諦名亦爾。此是一重別徧。二者名徧而非是諦徧。諦徧而不是名徧。故云名諦別徧。今此一會即徧法界者。經云。如於此處。見佛世尊坐蓮蕐藏師子之座。彼盡虛空徧法界一切世界閻浮提中。亦如是坐。此是總徧相也。對上二別。亦有二總。一總徧諸處。二主伴時處等皆徧也。言同時者。無前後也。言同處者。此有二處。一者約主。同在暜光明殿。二者約伴。同居金色世界等。言同眾者。亦有二眾。一約主佛。十剎塵數菩薩圍繞。二約伴眾。謂文殊等諸來菩薩。亦各領十佛剎塵故。言同說者。一切處文殊同時發聲而說頌故。法界皆同說十信故。言同徧者。結上諸同。謂主伴時處皆悉徧也。七顯圓徧者。問。此與第六有何異耶。第六云名諦別徧。今亦云差別方能徧。第六云一會即徧。今此亦云無差別一切徧。二相難分。答。細尋方了。前是總別對。此是圓別對。二處別則大同。而圓總則異。前言總別者。別則此界他界名各不同。總則處處皆同此一,今圓別者。別則要有差別。方能徧故。若不差別。不能徧也。圓則不要差別而能周徧。周徧之法。一一圓融。故云無差別一切。即圓融徧一切。上一切字是主伴處眾。是能徧之一切。下一切字。但是所徧一切處耳。而言圓融者。一會即是彼一切會。亦非此會處處到也。即此即彼。即一即多。故云圓融。又第六約所徧處以論總別。東名非西名。所徧別也。此會即彼會。所徧處總也。七約能徧以論圓別。要將差別之法。方能暜徧。是身名別也。今是圓融無差別之法。即能徧故。名為圓也。前別如列宿徧九天。此別如一月落百川。故前云別。則二處大同。大同者有小異故。前總如一雲之滿宇宙。此圓如和香之徧一室。故云總圓。誠有異也。

*第二釋名。

疏 釋名者。一開二合。初開者。光明體也。覺者。用也。此二各二。謂光有身智二光。覺有覺知覺悟。又光有能照所照。覺有能覺所覺。如來放身光照事法界。令菩薩覺知。見事無礙。文殊演智光。雙照事理。令眾覺悟法之性相。

鈔 如來放身光下。二別示上來四對之相。謂分二光。各屬文殊及佛。二覺別配身智二光。而二光中。各有兩重能所。謂如來放身光。身能照也。照事法界。所照也。令菩薩覺知。即能覺也。見事無碍。是所覺也。所覺即照所成益。上即長行中事。二文殊演智光。即能照也。雙照事理。即所照也。令眾覺悟。即能覺也。法之性相。即所覺也。所覺亦照所成益。即偈頌中意。

疏 二合者。良以事理俱融。唯一無礙境。故得一事。即徧無邊。而不壞本相。

鈔 二合者下。合上四對。義有五重。文有六節。一合二境。即前所照。若事理不融。餘皆不合。故先明之。言故得一事下。即前所覺。見事無礙。

疏 身智無二。唯一無礙光。故涅槃經琉璃光菩薩處云。光明者。名為智慧。

鈔 身智無二者。二合二光。引涅槃證者琉璃光菩薩放身光明。文殊乃云。光明者。名為智慧。則知二光不別。即第二十一經。

疏 知悟不殊唯一平等覺。悟心之知。無事非理故。

鈔 知悟不殊下。三合二覺。謂前身光照文殊等。覺知如來光照我剎。然文殊等知。是無知之知。故名悟心之知。知事即理。二覺合也。不同凡小。取事理相。

疏 又此二光。不異覺境。

鈔 又此二光下。四合能所二種能所。一時雙合。則能照所照。能覺所覺。皆性融故。舉一全收。

疏 此三圓融。唯無礙之法界。

鈔 此三圓融者。五總融上三。上雖四對。體唯有三。謂能照之光。所照之境。所成之覺。三對六法。舉一全收。為一法界。此上五重合竟。

疏 雖平等絕相不壞光明之覺。品中辨此故以為名。若從開釋。光明之覺。光是有覺之用。通依主有財。若從合說。光明即覺。可持業也。

*第三宗趣。

疏 宗趣者。以身智二光無礙覺悟為宗。令物生信為趣。又釋名並是品宗。來意盡為意趣。

*第四解疑妨。

疏 問。此足輪光。何時放耶。若說名諦竟。如何佛剎。菩薩眾數。並同名號。如先已放。前何不說。答。是前名號品放。但前二品明文殊此會說法不俟光照。今辨百億剎中。乃至徧法界說。故須光以顯示。其所來菩薩。即前菩薩。故並全同。次有妨云。光照百億。百億何不照此。釋云。此為主故。若彼為主。則說彼照。又疑。下光既窮法界。金色更在何許。當剎當剎。有本會處。皆去十剎。主伴徧故。

鈔 下光既窮法界下。唯疑不難。但疑金色等何所在故。是不決耳。疑意云。此界放光。而金色等去於此界各十佛剎。今若主佛至東十佛剎處放光。則是文殊所從之剎。若更至東十剎。金色乃在放光之西。九方例然。故云金色更在何所。舉初為例。九色例然。後當剎下。答。答意云。主剎向東放光。餘之十剎一時向東。主剎如車轂。十方金色等則如輻輞。車轂若移。輻輞皆移。故下經云。盡法界虛空界。一切世界皆有百億閻浮提。一切如來亦如是坐。悉以佛神力故。十方各有一大菩薩。所從來剎謂金色世界等。如向東既爾徧餘。九方亦然。故主與伴。一時俱徧。既徧法界。總是娑婆。亦徧法界皆是金色。徧法界皆是妙色。十色皆徧。且依此會。餘會徧等。已如玄中。

論 將釋此品。約作三門分別。一釋品名目。二釋品來意。三隨文釋義。一釋品名目者。此品名光明覺品。為明因如來放十信中足輪下光。照燭十方。初云一三千大千。以次十三千大千。以次增廣。至不可說。法界虛空界。為明無盡。令信心者。了心境廣大。無盡無礙。與法界虛空界等。明其自己法身智身願行亦等故。以光所照。覺悟信心。令修行故。以是因緣。名光明覺品。修行者。一一隨光觀照十方已。能觀之心亦盡。即與法身同體。入十住初心。入信心者。一一隨此寶色燈雲光。觀內心及方所。總令心境無有內外中間。方可入方便三昧。入十住法門。若不作此寶色光明觀。不成一切暜賢願海。神通道力。諸佛大用。皆悉不成。二釋品來意者。為此第二會中暜光明殿說十信心。明成凡夫自心所契佛果。信其前之如來名號品舉佛身眼耳鼻舌等。及名號徧周。四聖諦品。明如來口業說法行行徧周。總明佛果徧也。今此品放如來信位教行之光。覺悟一切。令信心者。自信自心智境界身行徧周。即一切處不動智佛。一切處文殊師利。一切處覺首目首財首等十首菩薩是也。即明信心者。自己身語意業名號徧周。一如佛故。此品須來。明已上不動智佛等十箇智佛。是信心中所信之果。是自己之智。與佛本同。文殊師利。即是自心妙理之慧。餘九是行。十色世界。是所見之法。(三釋義如下。)

*第五釋文。大分為二。初如來放光。二光至分齊。今初。

爾時世尊。從兩足輪下。放百億光明。

疏 足下放者。表信四義。一自下而上。信最初故。二最卑微故。三為行本故。智論第九云。足下放光者。身得住處。皆由於足。四顯信該果海。已滿足故。輪義亦然。圓無缺故。言百億光者。以徧法界所照之剎。皆百億故。

*第二光至。分齊者。此中光照大數。約其現文。且有二十六節。前九別明。後十七同辨。即為十段。若據實義。應有等法界無盡之節。節節有偈。中土本經。必應廣說。然非多度放光亦非一度放光。次第照於多節。唯一放光。同時頓照盡空世界。但為言不並彰。說有前後。隨機心現。節節各見。則如來光明節節而照。金色文殊。節節而至。乃至法界。各見亦爾。在佛文殊。節節皆徧。如月普徧。百川各見。若法界機。頓見前來諸類所見。信會既爾。住行等會。同徧亦然。十段之中。文多有二。皆長行佛以身光照現事境。令眾目覩。偈頌文殊智光。讚述事理。令眾悟入。十段依答。文三。初五答菩提。即分為五。初一總顯菩提超情。二通顯菩提因果。三顯八相菩提。四顯菩提體性。五顯菩提之因。今初。長行中二。先照本界染淨。二如此處下。現自法會暜徧之相。前中三。初總標分齊。二百億閻浮下。別顯所照。三其中下。類結明顯。今初。

照此三千大千世界。

疏 言三千大千者。俱舍云。四大洲日月。蘇迷盧欲天。梵世各一千。名一小千界。此小千千倍。說名一中千。此千倍大千。皆同一成壞。梵世。謂即初禪。故云同一成壞。以三度積。故曰三千。畧去小中。舉其末後。故云大千。

鈔 俱舍論者。此文易了。總以喻顯。一小千界。如一千錢。一中千界。如千貫錢。大千世界。如千箇千貫。而但取於初禪為數。已上不說。若舉二禪已上。則不同一成壞。火災所壞。唯初禪故。

疏 長阿含十八。雜阿含十六。正理三十一。及瑜伽。智論。雜集。顯揚。亦不殊此。有云。然顯揚第一明三千世界。三災所壞。故知初禪小千。二禪中千。三禪大千。若金光明。直至非想。皆云百億。意在徧諸天故。此經文中。但至色頂。約無色無處故。今依二經。

鈔 有云顯揚者。即刊定記意。上即論文。故彼論釋三千意云。如是三千。三災所壞。謂火。水。風。故知初禪已下。即刊定取意解釋。謂火災壞初禪。水災壞二禪。風災壞三禪。明知說小千。但數初禪。若數中千。即數二禪。以二禪量等中千故。若數大千。即數三禪。三禪量等大千故。今依二經者。即金光明。及此經文。

*二別顯所照中。初現人中。二現八相。三現諸天。今初。

百億閻浮提。百億弗婆提。百億瞿耶尼。百億鬱單越。百億大海。百億輪圍山。

疏 閻浮提者。新云贍部。俱舍云。阿耨達池岸。有樹名贍部。因以名洲。提者。此云洲也。東弗婆提者。此云勝身。身勝餘洲故。西瞿耶尼。此云牛貨。以牛貨易故。北鬱單越。此云勝生。以定壽千歲。衣食自然故。大海者。即外鹹海也。百億輪圍者。一四天下。一小鐵圍故。

*二現八相。

百億菩薩受生。百億菩薩出家。百億如來成正覺。百億如來轉法輪。百億如來入涅槃。

疏 文有五相。受生含三佛成道後。始放光明。卻現初生及後涅槃者。約微細門。融三世故。亦非能照是報。所照是化。以放光身在摩竭故。此經報化融故。大菩薩等。化處見報。下位之機。報處見化。二不並故。能照所照唯是一佛。顯佛自在。超思議故。

鈔 約微細門者。一中頓具一切諸法。炳然齊現。名微細門。故說一相之中。具餘七相。如在母胎。即具餘七。今在成正覺相中。具餘七也。言融三世。亦即十世隔法異成門。受生是過去。涅槃是未來故。亦非能照者。揀濫釋也。二不並者。報處見化。見化不見報。非謂報化。並現故也。

*三現諸天。

百億須彌山王。百億四天王眾天。百億三十三天。百億夜摩天。百億兜率天。百億化樂天。百億他化自在天。百億梵眾天。百億光音天。百億徧淨天。百億廣果天。百億色究竟天。其中所有悉皆明現。

疏 現諸天中。舉須彌者。二天所依故。三其中下。類結明顯。可知。

*二現自法會暜徧之相。二先現本會。

如此處見佛世尊坐蓮華藏師子之座。十佛剎微塵數。菩薩所共圍繞。其百億閻浮提中百億如來。亦如是坐。

疏 此是一會徧一切處。非是多處各別有會。乃至法界。亦如是徧。此圓融法。非思之境。

鈔 非是多處者。亦是揀濫。恐人誤解。若多處有會。似如十人為會。十會在一室中。一燈照了。令人頓見十會百人。今不爾也。一會徧一切處者。如於一室。懸百面鏡。中有十人。共為一會。則百鏡中有百會也。

*二現新集眾。

悉以佛神力故。十方各有一大菩薩。一一各與十佛剎微塵數。諸菩薩俱。來詣佛所。其名曰。文殊師利菩薩。覺首菩薩。財首菩薩。寶首菩薩。功德首菩薩。目首菩薩。精進首菩薩。法首菩薩。智首菩薩。賢首菩薩。是諸菩薩所從來國。所謂金色世界。妙色世界。蓮華色世界。薝蔔華色世界。優鉢羅華色世界。金色世界。寶色世界。金剛色世界。玻瓈色世界。平等色世界。此諸菩薩。各於佛所淨修梵行。所謂不動智佛。無礙智佛。解脫智佛。威儀智佛。明相智佛。究竟智佛。最勝智佛。自在智佛。梵智佛。觀察智佛。

疏 言佛神力者。亦即是前各隨其類現神通也。文有四段。謂總顯。列名。剎號。佛名。皆同名號品中。但增百億為異耳。

論 從初爾時世尊已下。有二十四行半經。於中大意。義分為五。一舉光出處。二舉光所照境界遠近。三舉一切處百億眾會菩薩同集。四舉一切處佛剎根本智佛。五明一切處文殊同聲一時說頌。一舉光出處者。經云。爾時世尊兩足輪下放百億光明。此光是初會中如來放睂間光。名一切菩薩智光明暜照耀十方藏。此光是教化十方菩薩。安立十信。及五位十地法門次第。令隨位進修。開敷智眼。成其無量福智之海。是故名之照耀十方藏。又藏者。有二義。一眾生善根堪受此法。名之為藏。如文殊師利歎善財童子。善哉功德藏。能來至我所。二大願大悲大智法身。總名為藏。此光明常照耀十方法界善根眾生。而能成就大菩提心。大願大悲大智饒益眾生藏者故。此如來兩足輪所放光明。是彼現相品中睂間之光照十方已。其光還來入佛足下。為欲以十地果光。用成十信故。是故於此品中。還放彼第一會中所入如來足下之光。以成十信。如十住位中。於如來足指端放光。即明入聖之始。發跡應真之初故。是初生諸佛大智家故。十行位中足趺上放光。十迴向位中膝上放光。十地位中睂間放光。終而復始。還依舊果。初以果成因。因修果體。至功終位極。本末不移。至位更明。今此放兩足輪中之光明。以果成信故。乃至修行。常修果體。使慣習成熟故。如此從睂間放光。足下輪中放光。足指端放光。足趺上放光。膝上放光。睂間放光。出現品中又於睂間放光。名如來出現光明。如此六度放光。總明成就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十一地因果法門進修之行。相一終故。法界品又睂間放光者。明此一部之經。菩薩五位進修。及如來出現所證本法。總法界為體故。明法界一品。是過現未來一切諸佛之本末故。是恒法故。是法常道不思議故。是一切眾生本末故。是一切法之本體故。二舉光照遠近者。初照三千大千之境界。次照十百千。乃至十億。及不可說。問曰。何故不一時暜照而有漸次耶。答。是一時中漸次。為法界中無前後故。漸次者。為十信中修勝進增勝故。三舉一切處百億眾會菩薩同集者。明自己信行徧周故。四舉一切處佛世界。及十智如來者。明信心者。自己智德果徧周故。五一切處文殊師利同時說頌者。明信心者。自己妙慧擇法徧周。總明自有。非是他法。從初自信如是十色世界。十智如來。十首菩薩。總是自己果行法性大智萬行徧周。以成信故。從此修行。經歷五位。不離此也。是故發心畢竟二不別。如是二心先心難。自未得度先度他。是故我禮初發心。初發以為天人師。超勝聲聞及緣覺。一如涅槃經說。此明從凡入信心者難故。為凡夫總自認是凡夫。不肯認自心是不動智故。是故入十信難。明十信心成就。任運至十住初發心住故。乃至究竟佛果故。如三乘中修十信心。經十千劫。此教中為以根本智法界為教體。但以才堪見實即得。不論劫量。如覺城二千之眾。善財為首者是路上發心。六千比丘之眾亦是。智慧猛利。人類精奇。一聞曉悟。謙恕仁慈。專求大道。以利含生。皆是一生信滿發心入位人也。若不信自心原是不動智佛者。即永劫漂淪。何能利人濟物。如經所說。若自有縳。能解彼縳。無有是處。是故發心有二種。一修信解發心。但修十信解故。即如前十智如來。十首菩薩是。二信滿發心。十住位初名初發心住故。即十慧菩薩。十箇月佛。是其因果也。又就此說頌門中。義分為二。一明文殊師利說十偈頌。歎如來十種德。令信心者信解增廣。二明信心者。心地增廣。其光漸增。其光漸增者。明信心漸勝。如文可知。一一隨光所照之境以心觀之。隨方令心無礙。盡十方總然。十方說唯有能觀心在。復觀能觀之心。亦無內外。即十方無礙。方入十住初心。一從文殊說頌中。歎如來十種德。令信心者漸漸增廣。

*偈文分二。先彰說人。後顯偈辭。今初。

爾時一切處文殊師利菩薩。各於佛所同時發聲。說此頌言。

疏 言一切處文殊者。畧申三義。一約當節。如初節中。百億佛前。有百億文殊。為一切也。各各說當節之偈。故文皆云。各於佛所。

鈔 一切處文殊畧申三義者。第一義約文。即是以應就機。令百川中一時見月。各各皆說當節之偈者。如百億內。同說若有見正覺偈。第二節內。同說眾生無智慧偈。然有四句。一一切處文殊同說一偈。是一切即一。二但一文殊。十節說偈。是一即一切。三各於佛所。即一唯是一。四諸處文殊各偈不同。即是一切中一切。

疏 二一文殊從一處東來。即從一切處東來。至一法會。即至一切法會。故雖東來。而即一切處。以是法界即體之用身故。

鈔 第二約義。復語其實德。如前溪之月。即是後溪。及千江百川之月。全入前溪。所以爾者。一切處月。不離本月故。本月落溪。則千處俱落。

疏 三約表法。文殊乃是不動智之妙用。觸境斯了。六根三業。盡是文殊。實相體周。萬象森羅。無非般若。何有一處非文殊哉。下九節中。皆有三段。倣此可知。

鈔 三約表者。文殊主般若門。若約觀照般若智了萬境。無非般若。若白日麗天。無物不照。若實相般若。無法非實相故。無非般若。猶水徧波。無波非水。大般若云。般若波羅蜜多清淨故。色清淨。色清淨故。一切智智清淨。何以故。若般若波羅蜜多清淨。若色清淨。若一切智智清淨。無二無二分。無別無斷故。通於觀照。及實相也。

*二正顯偈辭。然釋此偈。有通有別。通者。此明菩提超情。別謂顯前光中所見之事。於中又二。一約境。謂融前所照。顯理法故。二約觀。謂令大眾。泯絕諸見。於所照事。不生執取。然觀資理成。理由觀顯。故通而釋之。即明菩提超情。大分為二。初一反顯。餘九順釋。今初反顯違理之失。

若有見正覺 解脫離諸漏 不著一切世 彼非證道眼

疏 謂菩提體德。超絕一切。佛地論明。佛非漏非無漏。亦應於世。非著非無著。今乃見佛。內離諸漏。外不著世。則有漏可離。有世不著。取捨未亡。此見違理。故非道眼。證道眼者。無分別故。

*餘偈順顯見理之益。皆上三句觀相。下句觀益。

若有知如來 體相無所有 修習得明了 此人疾作佛

疏 於中九偈。各是一義。且分為四。初六觀佛。次一趣求。次一觀生。後一了法。初中初偈。正顯佛菩提性。本來自空。稱此而知。則無上失。體謂真性。相謂德相。並性無所有。竟何所離。本無有著。誰為無著。如是知者。名為正解。修習明了。斯為正行。下句觀益。言疾作佛者。約文殊門。情盡理現。即名作佛。約暜賢門。信終圓收。約行布說。則不見此理。成佛未期。他皆倣此。

鈔 本無有著者。如黐膠黏人。則有不著之者。虛空不黏。誰為不著空中膠者。情盡理現者。此順禪宗。即事理無礙門也。約暜賢門。正是蕐嚴。即事事無礙門也。約行布說。此為千里之初步也。

能見此世界 其心不搖動 於佛身亦然 當成勝智者

疏 次一偈。依正等觀。佛菩提性。依正無二故。亦顯光所照處。以明離見。謂上半於前所見世界。令離妄動。知真法界。不應動故。次句例前八相佛身。亦同平等。不動而了。故成勝智。

若於佛及法 其心了平等 二念不現前 當踐難思位

疏 次偈佛法等觀。了同體故。二念豈生。一亦不存。得難思果。若見佛及身 平等而安住 無住無所入 當成難遇者

疏 次偈生佛等觀。言身。即眾生。以梵本中云。佛及我故。我即行人之身。稱理暜周。云平等住。平等。則無能所。故曰無住。我即法性。更不證入。法性無性。復何所入。如是知者。曠世難逢。

鈔 我即法性下。釋上平等。即無能所。故曰無住。然有二意。一上二句明一性不分。故無能所。猶如一指。不能自觸。二法性無性下。明性空故。無能所入。亦如虛空。不住虛空。此亦大般若曼殊室利分意。彼經云。佛告文殊。汝於佛法。豈不趣求。文殊言。世尊。我今不見有法非佛法者。何以趣求。釋曰。此即一性意也。次佛問云。汝於佛法。已成就耶。文殊答言。我都不見法。可名佛法。何所成就。釋曰。即性空意也。次佛又言。汝豈不得無著性耶。文殊答云。我即無著。豈無著性。復得無著。釋曰。即今疏去。我即法性。更不證入故。

色受無有數 想行識亦然 若能如是知 當作大牟尼

疏 次偈會通平等。謂上來主伴依正。不離五蘊。五蘊性空。即是平等。有相差別。總名為數。即同無為故非數法。離數超世。成寂靜果。

世及出世見 一切皆超越 而能善知法 當成大光耀

疏 次偈拂上出世。謂真出世者。超越入出。不礙照知。故成光耀。

若於一切智 發生迴向心 見心無所生 當獲大名稱

疏 二有一偈趣求者。以上雖離見而知。猶恐滯寂。故上半勸求。次句又觀性離。謂了迴向心。本自不生。是離相迴向也。離相求佛。得名稱果。

眾生無有生 亦復無有壞 若得如是智 當成無上道

疏 三次一偈。所見眾生亦皆稱真。故無生壞。知無眾生。是無上道。故下經云。無上摩訶薩。遠離眾生想。

一中解無量 無量中解一 了彼互生起 當成無所畏

疏 末後一偈知法。即成前法會周徧所由。上半標門。即十玄門中。一多相容不同門也。次一句釋所由。即十種所由中。緣起相由門也。並如圓義。分齊中。謂一與多。互相生起。且一依多起。則一是所起而無力也。多是能起故有力也。以多有力能攝一。以一無力入於多。是故此一。恒在多中。多依一起。準上知之。是則此多。恒在一中也。以俱有力及俱無力各不並故。無彼不相在也。以一有力一無力不相違故。有此恒相在也。緣起法界。理數常爾。稱斯而見。何所畏哉。由此緣起。成前平等。由前平等。成此緣起。文理昭然。不許事事無礙。恐未著深思。

鈔 謂一與多下。上標舉二門。今正將緣起相由所以。釋一多相容之門。此中大意。凡所知所起。即無有力。若能知能起。即是有力。廣如玄文。由此緣起下。結破靜法。

*第二重光照十方各十佛土。

爾時光明過此世界。徧照東方十佛國土。南西北方四維上下。亦復如是。彼一一世界中。皆有百億閻浮提乃至百億色究竟天。其中所有悉皆明現。如此處見佛世尊坐蓮華藏師子之座。十佛剎微塵數。菩薩所共圍繞。彼一一世界中。各有百億閻浮提百億如來。亦如是坐。悉以佛神力故。十方各有一大菩薩。一一各與十佛剎微塵數。諸菩薩俱。來詣佛所。其大菩薩謂文殊師利等。所從來國。謂金色世界等。本所事佛。謂不動智如來等。

疏 各十佛土者。是娑婆隣次之十剎也。

爾時一切處文殊師利菩薩。各於佛所同時發聲。說此頌言。

眾生無智慧 愛刺所傷毒 為彼求菩提 諸佛法如是

疏 十偈通顯菩提因果。分三。初偈菩提之因。次五菩提果用。後四令物思齊今初。上半所為。謂無明造業。愛能潤業。故生死無窮。如泥中刺不覺其傷。如瘡中刺。為其所毒。下半能為。即從癡有愛。菩薩悲生。非大菩提莫之能拔。無此悲智。非佛法故。

鈔 如泥中者。愛欲所覆。猶如溺泥。不知其傷。言如瘡中刺者。即是肉刺。故涅槃中。名為息肉。彼十三經云。深觀此愛。凡有九種。一如債有餘。二如羅剎婦女。三如妙蓮蕐莖下有毒蛇。四如惡食性所不便而強食之。五如婬女。六如摩樓迦子。七如瘡中息肉。八如暴風。九如彗星。初一即聲聞緣覺餘習。二生子便食。後食其夫。愛食善子。後食眾生。令入三惡道。三五欲蕐下。有愛毒蛇。令其命終。四強食患下。墮三惡道。五與愛交通。奪其善法。故被驅逐墮三惡道。六纏繞凡夫善法令死。七如人久患。瘡中生息肉。其人要當勤心療治。莫生捨心。若生捨心。息肉增長。蟲疽復生。以是因緣。即便命終。凡夫愚人。五陰瘡痍。亦復如是。愛於其中而為息肉。應當勤心。治愛息肉。若不治者。命終即墮三惡道中。唯除菩薩。是名瘡中息肉。八暴風。能偃山移岳。抜樹深根。愛於父母所而生惡心。抜菩提根。九愛之彗星。能斷一切善根。令凡夫人。孤窮饑饉。今正用瘡中息肉一義耳。

普見於諸法 二邊皆捨離 道成永不退 轉此無等輪

疏 次五菩提果用中。初偈悲智雙滿。智見諸法。悲以轉授。暜見通於性相。故離二邊。謂真故無有。俗故無無。真故無有。則雖無而有。俗故無無。則雖有而無。雖有而無。則不累於有。雖無而有。則不滯於無。不滯於無。則斷滅見息。不存於有。則常著冰消。俱不俱等。何由而有。諸邊都寂。故云皆離。

鈔 暜見通於性相者。此上總釋一偈。此下別解上半。上半云。暜見於諸法。二邊皆捨離。今應問云。暜見諸法。如何即能離得二邊。故今答云。通性相故。唯見相者。即是有邊。唯見性者。即墮無邊。性相無礙。故離二邊。中論云。雖空而不斷。雖有而不常。即由空有相即。離二邊也。

不可思議劫 精進修諸行 為度諸眾生 此是大仙力

疏 次一美往因行。

導師降眾魔 勇健無能勝 光中演妙義 慈悲故如是

疏 次一慈力降魔。

鈔 次一慈力者。大乘方便經說。波旬兵眾。滿三十六由旬。圍菩提樹。欲作留難。菩薩住慈悲智慧。以手指地。八萬四千八部大眾。皆發大菩提心。故云慈力降魔。經云。導師降眾魔。慈悲故如是。觀佛三昧海經第二。說觀白毫功德中。說慈悲降魔。今取意引。波旬召諸八部。及曠野鬼。十八地獄閻羅王神。其阿鼻等諸大地獄。全至佛所。及有無邊諸怖畏事。一時逼迫菩薩。菩薩爾時徐舉右臂。伸睂間毫下向。用擬阿鼻地獄。令諸罪人。見白毫中。流出眾水。注如車軸。火滅苦息。心得清涼。獄卒見鐵叉頭如白銀山。龕室千萬。有白師子。蟠身為座。於其座上。生白蓮蕐。有妙菩薩。入勝意慈心三昧。獄主發心。眾多罪人。諸苦休息。稱南無佛。皆得解脫。無邊惡事。無由近佛。魔王憔悴懊惱。却臥牀上。有三魔女。又懷惑亂。菩薩亦以白毫擬之。諸女皆見三十六物。九孔不淨。背負老母。抱死小兒。皆九孔流溢。匍匐而去。魔王奮劔向前。世尊又以白毫擬之。令魔眷屬。身心安樂。如得三禪。餓鬼見白毫端。皆有百千萬億諸大菩薩。入勝意慈心三昧。皆是慈力降魔。經云。光中演妙義者。即睂間光。謂時魔波旬。既不能壞佛。忽然還宮。白毫隨從。直至六天。於其中間。無數天子天女。見白毫孔。通中皆空。團圓可愛。如梵王幢。於其空間。有百千萬恒河沙微塵諸寶蓮蕐。一一蓮蕐。無量無邊諸妙白毫以為其臺。臺上有化佛菩薩。放於白毫大人相光。亦復如是。諸菩薩頂。有妙蓮蕐。其蕐金色。過去七佛在於蕐上。是諸化佛。自說名字。與修多羅等無差別。即光中演妙義也。然是慈心三昧之力。是故總云。慈力降魔。

以彼智慧心 破諸煩惱障 一念見一切 此是佛神力

疏 次一智斷致用。

鈔 次一智斷者。初句智。次句斷。此即精義入神。故能一念頓見一切。是致用也。繫辭云。尺蠖之屈。以求信也。龍蛇之蟄。以存身也。精義入神。以致用也。今借此言。以智斷冥契。為精義入神耳。

擊於正法鼓 覺悟十方剎 咸令向菩提 自在力能爾

疏 後一法鼓警機。文相並顯。

不壞無邊境 而遊諸億剎 於有無所著 彼自在如佛

疏 後四令物思齊者。斯即佛因。能如是行。得諸佛道。四偈顯四種行。一遊剎無著。謂不壞其相。故能暜游。了剎性空。故於有無著。

諸佛如虗空 究竟常清淨 憶念生歡喜 彼諸願具足

疏 二念佛生喜。上半所念。法身顯故。如空永常。解脫累亡。如空清淨。下半能念。憶持明記。故喜生願足。

一一地獄中 經於無量劫 為度眾生故 而能忍是苦

疏 三亡苦濟物。

不惜於身命 常護諸佛法 無我心調柔 能得如來道

疏 四護法輕身。文並可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