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六十三 十地品第二十六之四

*第二雙辨慈悲二行中二。先朙三觀為方便。後菩薩見諸眾生下。朙所起之行相。前中三觀。即為三段。第一遠離最上第一義樂觀。第二而諸凡夫下。具足諸苦觀。三然諸眾生下。彼二顚倒觀。但失眞樂。已為可愍。况加妄苦。况復雙迷。反本何日。由初觀故起慈。由次起悲。由後雙起。今初。

佛子。此菩薩復作是念。諸佛正法。如是甚深。如是寂靜。如是寂滅。如是空。如是無相。如是無願。如是無染。如是無量。如是廣大。

疏 初觀者。性淨湥寂。名第一義。不動為樂。隨妄則離。文中先總標起念。

鈔 三觀。即是唯識眞樂本有。失而不知。妄苦本空。得而不覺。於三段中。初即眞樂本有。二即妄苦本空。三即不覺不知。然其初一即性淨涅槃。下釋云。三祇方得者。方始契故。故得宜言證涅槃之樂。樂中精極。故云最上。殊勝無加。故曰第一。有大義利。故名為義。

疏 後諸佛下。顯所離樂。於中九句。初總。餘別。總云佛法者。唯佛教證所能顯故。具下諸義。所以甚湥。別有九種甚湥。今經闕論第九難得。一寂靜甚湥。謂法體離於妄計實有。故名寂靜。自是妄計於中正取。非本不寂。中論云。虛誑妄取者。是中何所取。此一約遮詮。二寂滅甚湥。此約表詮。論云。法義定故。謂一心體寂。故云法定。二門亦寂。即是義定。次三甚湥。對治三障。成三解脫門觀。謂三治妄分別障。四治有相障。五治取眞捨妄障。六朙離雜染觀。謂眞方便道。七不可算數思量生善根觀故。即是助道。八依自利利他增上智觀。故云廣大。即不住道。

鈔 即不住道者。自利大心。不住生死。利他廣心。不住涅槃。

疏 九論云難得甚湥。三僧祇劫。證智觀故。即是證道。證性淨信故。今廣大攝之。大稱體故。與證義同。前二直就法體。後七約智顯湥。故皆云觀。

論 此三行。是舉諸佛正法。如是甚湥。如是寂靜。如是寂滅。如是無相等。愍念凡夫不悟。邪見無朙。長夜覆翳。輪轉苦流。問曰。一切眾生。體自眞理。智等如來。何故從迷。成諸業苦。答曰。為眞如理智。體皆無性。無性理智。不能自知。若也自知。不名無性。但眾生緣隨境流轉。不知善惡。為隨境變。業有差殊。或因佛菩薩為說苦因。或自因苦生厭。方求正見不苦之道。若也未厭苦果。終不信聖言。未可自知是眞是假。是苦是樂。但受得其生。都無厭患。驚怖熱惱。都不覺知。若不湥自勤修。責躬匪懈。作諸定觀。入法界之眞門者。終未可盡其苦源也。

*第二具足諸苦觀。約十二緣朙之。然十二緣。具業惑苦。但云苦觀者。業惑苦因故。又二流動。當相即苦。動即有苦故。文分為二。先別朙緣相。後如是眾生下。結成妄苦。前中分二。初朙前際三支。後於三界田下。顯中後九支。故論主分前三支。一處解釋。後十及結。一處解釋。欲顯前三是因。因是倒惑。邪見義同故。識支約種。是因義故。亦顯前二前三。與次七次八。許異世故。約果結苦。苦義顯故。今初三支中初總。

而諸凡夫。心墮邪見。

疏 文有十句。初總。餘別。總云邪見者。前朙正法。理本無偏。今迷彼實義。理外謬取。皆名邪見。通於業惑。非獨撥無因果。涅槃亦云。一切煩惱邪見攝盡。本在其中。云何言墮。此有二義。一約始起一分。名之為墮。二約迷眞隨妄。義說為墮。非有始也。眞雖本有。迷亦無初。相依無性。故名為眞。若定有眞。眞還成妄。若爾。眞應同妄。互相依故。妄必可斷。眞必可顯。斯則不同。不空之眞。非由妄故。但空妄執。自見眞源。

鈔 本在其中下。釋心墮言。亦通妨難。上即難詞。煩惱無始。何有初墮。若有初墮。則有未墮邪見之時。此有二義下。答有二義。初義易了。謂於一身。身心澄靜。念慮瞥生。即名為墮。二約迷眞下。正通無煩惱之難。眞是所迷。妄是能迷。既有能迷。義如墮耳。故妄與眞。皆無始也。言相依無性者。雙遣眞妄。言相依者。依眞起妄。因妄說眞。若無能迷。所迷不立。安得有眞。依眞有妄。故妄無性。依妄說眞。眞豈定有。故云相依無性。則能所俱空。若定有眞下。反成眞義。離妄說眞。定性有故。事外眞故。若爾已下。躡迹起難。難上相依無性之義。同妄無性。應可斷故。妄必可斷下答。上約不異。難令可斷。今約不一。若眞叵斷。如波與溼。雖互相依。波則可滅。而其溼性。不一不異。眞妄俱成。此是一意。不空之眞下。復是一意。上依空眞。則同於妄。不空眞性。非對妄論。即此空有。非一非異。方為微玅之眞。恐難無窮。故下結云。但空妄執。自見眞源。分別不亡。皆成妄惑。謂如復禮法師有遣問云。眞法性本淨。妄念何由起。許妄從眞生。此妄安可止。無初則無末。有終應有始。無始而有終。長懷懵斯理。願為開秘密。析之出生死。今疏末句。正示秘密。故應總酬其問云。迷眞妄念生。悟眞妄則止。能迷非所迷。安得全相似。從來未曾悟。故說妄無始。知妄本自眞。方是恆常理。分別心未亡。何由出生死。然疏文中理已具矣。但云無始而有終。長懷懵斯理者。則法相事而例難之。今云有妄即眞。則同無終始。若分別說。應有四句。眞理則無終無始。妄念則無始有終。眞智則無終有始。瞥起妄念。有終有始。若約圓融。同無終始。既無終始。亦復無有無始無終。唯亡言絕想。可會斯玄。

*後別有九種邪見。初五無朙。次三是行。後一識支。業及識種。亦名邪見者。義如前說。又邪見俱故。邪見引故。所以無朙具多句者。一切煩惱謝往過故。總名無朙。故今委說。又顯一切煩惱皆能發潤。而發業位。無朙力增。故名無朙。今初。

無明覆翳。立憍慢高幢。入渴愛網中。行諂誑稠林不能自出。心與慳嫉相應不捨。恒造諸趣受生因緣。

疏 初五中有二。初三根本。迷法義過。後二為末。追求時過。今初前一迷法。後二迷義。故論總云。此三依法義妄計。如是次第。斯則妄計之言。通上法義。亦可妄計。別對第三愛念邪見。初一句是蔽意邪見。此依迷法。謂無朙住地。迷覆法體。所言法者。謂眾生心。名為蔽意。故此無朙。迷眞之初。妄惑之本。次二迷義者。通四住惑。由前癡故。迷覆因緣無我之義。妄立諸法。所迷諸法。有內有外。謂第二憍慢邪見。此依迷內。妄立我法。自高陵物。故經云。立憍慢高幢。三入渴愛網中。即愛念邪見。此依迷外。妄謂我所。及外境界而生貪愛。如渴鹿馳燄。魚為網纒。如今愛支。四行諂誑。下二種邪見。追求時過。如今之取支。故俱舍云。徧馳求名取。由上內計有我。外見我所。以我對所。便生三過。一初句於可得處。起諂誑邪見。諂誑屈曲。虛而似實。故喻稠林。不能自出。二於不可得處。則生忌嫉。三於已得處。則生慳吝。上二即第五慳嫉邪見。經云。心與慳嫉。相應不捨。由嫉他身故。生卑賤中。形貌鄙陋。由慳財故。資生不足。故云恆造諸趣受生因緣。

論 此段中所受生苦。有十八種煩惱。皆依二種煩惱起故。云何為二。一根本無朙。為長夜所覆。二邪見逐境。常流轉不息。此二種無朙。若達得根本智。方成智用。非三乘空觀。能斷得故。是故勝鬘經。聲聞緣覺。及淨土菩薩。但能折伏現行煩惱。不名為斷煩惱。為折伏故。得變易生死。菩薩得隨意樂生身。皆有忻厭自他佛剎。皆未得法界暜光朙智。未得與十方諸佛同一智海。永絕邪見自他取捨一切見流。為迷前二種無朙。妄生厭捨。別證眞如及空相。迷大智故。是故淨名經云。一切煩惱諸塵勞門以為佛種。此無朙邪見。一乘菩薩達而成智。三乘折伏現行。亦云畱惑潤生。此乃皆非稱智而說。不同一乘。依不動智上。自有無邊大自在用門。如十信位中。十箇智佛是。以不動智佛為首。如此無朙。及邪見。與一切煩惱而作根本。自餘已下一切諸煩惱。皆從此生。總名隨煩惱。為依根本而有故。

*次三朙行。

貪恚愚癡積集諸業。日夜增長。以忿恨風吹心識火。熾然不息。凡所作業。皆顚倒相應。

疏 行中。初貪恚下。集業邪見。由前追求。增長煩惱。起業行過。此句總朙。由惑造業。故六地云。不正思惟。起於妄行。亦是行俱無朙。正發業故。諸業非一。是為橫集。日夜增長。復顯豎集。然集業因。由於三毒。故云貪恚愚癡。三毒緣於三受。故論云。受諸受時。愛憎彼二顚倒境界故。謂樂受生愛。苦受生瞋。癡從中容。故云彼二。顚倒之言。通於上三。皆由無違順中。妄謂有故。然愚癡無朙。行相何別。愚即遲鈍。多所封著。癡者迷闇。不別是非。皆對現境。不緣三世。緣三世境而不了達。乃名無朙。不見未來。發現業故。通義可知。次二別朙行支中。初句朙吹心識火熾然邪見。即內心思業。為煩惱風動。謂於怨恨時。互相追念。名為忿恨。此思之始。欲起報惡業。故云熾然不息。此思之終。思通諸惡。而殺業在初。故偏云忿恨。下加害亦然。八起業邪見。即兼動身口。故云。凡所作業。論云。於作惡時。迭相加害故。由倒造業。業不離倒。故曰相應。*三第九心意識邪見。朙所引識支。以其識支通因果故。經欲具朙。故具顯因果。論欲分析。故先朙識種。

欲流。有流。無明流。見流。相續起心意識種子。

疏 心意識三。名有通別。已如前釋。今此文中。義含通別。別謂心是識種。意識通餘四種。種子之言。揀異現行。謂五果種。

鈔 言如前釋者。即問明品。言意識通餘四種者。識即前六識。是六處種。六識必含於觸受。是觸受種。除上四外。皆名色種。故云通四。

疏 誰能起此。謂善惡業。無記非因。故此不論。善業云何復生苦種。以與欲等四流相應。令施戒等。皆是有漏。非無念智。無有斷期。若爾。何不名為起業種子。理實俱通。望苦樂報。業為正種。望生心體。識為正種。以就本性。一切生死皆心起故。如芽肥瘦。由於水土。而生芽者。正在穀子。故諸經論。互說二種。

鈔 諸經論者。總指唯識論具二。以業種為增上緣。識種為親因緣。 上明前際三支竟。

*第二朙中後九支。

鈔 明中後九支者。亦可言十。義如前說。隱現行識。即言九耳。下當廣明。

*然論兼結文。總分三段。初朙自相。二有生故下。同相。三是中皆空下。顚倒相。言自相者。現在名色等支。體狀別故。言同相者。釋有二義。一未來二支。亦同現在有名色等故。二約果相。顯緣起過患。通徧果位。故名為同。猶如色等。礙等為自相。苦等為共相。共即同也。是則現在亦有同相。未來非無自相。但隱顯耳。此釋順論。論云。二同相。謂生老病死等過故。三顚倒者。緣體是空。執有是倒。今初自相。

於三界田中。復生苦芽。所謂名色共生。不離。此名色增長。生六處聚落。於中相對生觸。觸故生受。因受生愛。愛增長故生取。取增長故生有。

疏 自相復有三種。一者報相。二不離二字是因相。三此名色下。彼果次第相。言報相者。即初受生異熟識體。共名色生故。論云。報相者。名色共阿賴耶識生。此含識支一半。名色支全。故攝論云。本識有三相。一自相。謂本識自體。二因相。謂種子識。三果相。謂異熟識。此意朙為因義邊。名種子識。即前約因識支。為果義邊。名異熟識。即此報相。名色所依。若不望因果。直語自體。名為自相。經云。於三界田中者。是所生處。下六地中約因位說。業為田。以識為種。今約果位。故以三界為田。生前識種。復生苦芽者。標所生報。前三支因。必依苦果而起。今更生苦。所以稱復。此顯展轉無窮義。所謂已下。出苦芽體相。論云。名色共生者。名色共彼生故。謂名色共彼本識生也。恐人謬取名與色共。故有此言。名謂非色四蘊。色謂羯邏藍等。此二與識相依而住。如二束蘆。更互為緣。恆時而轉。不相捨離。二不離是因相者。即顯本識為名色因。謂是名色。不離彼本識。依彼本識故。既依此釋。定知此段。具於二支。謂識及名色。三彼果相者。是彼報相名色之果。由名色增長。成餘八支。非別有體。初成六處者。名增成意處。色增成餘五。次六處增長成觸。言於中者。於六處中。有根境故。餘因緣義。廣如六地。

鈔 上言次第者。名色生六處。六處生觸等。次第不亂故。恐繁指後。

*二同相。

有生故。有生老死憂悲苦惱。

疏 同相中。生及老死。正顯同相。 別明緣相竟。

*二總結成妄苦。

如是眾生。生長苦聚。

疏 何處是苦。此有三重。一論將入同相中。則以生老憂悲苦惱朙於苦聚。文義顯故。二近結於果。名色共生。此朙苦生。餘八苦長。三遠結十二。前二支半為能生長。後九支半為所生長。

鈔 文義顯者。文即此中有憂悲苦等。唯識論云。老死位中。多無樂故。此是他文。言義顯者。生死是苦。憂悲之苦。最明顯故。故為同相。

論 如是十二有支。互為主伴。則一支上有十二有支。總一百四十四有支。以成無邊生死。已上十八種煩惱無朙。皆依十二有支以為根本。十二有支依名色邪見為本。若以無作定門印之。八萬四千塵勞。總為法流智海。

*三顚倒相。

是中皆空。離我我所。無知。無覺。無作。無受。如草木石壁。亦如影像。

疏 顚倒相中。言是中者。是前十二緣中。皆空已下。朙倒所以。由空謂有。所以名倒。此有四種。一緣成無性。所以言空。二離我我所。釋成空義。離我人空。離所法空。三無知下。釋無我所以。四以外事。釋無知覺。三中四句。通外及小。初約外道。外道雖眾。不出僧佉。及與衛世。僧佉說覺以為神相。衛世說知以為神相。今無知覺。成上自體。本無有我。作受二句。通於能所。能作能受。故是於我。所作所受。即是我所。在因名作。在果名受。今但緣成。故無作受。若約小乘。就五蘊說。受蘊名覺。三蘊名知。約六根說。身識名覺。餘五名知。五陰造業。故名作者。當陰招報。名為受者。今竝遣之。現有知覺。云何言無。隨俗故有。約眞故無。又心法有四。一事。二法。三理。四實。謂隨境分別見聞覺知。名之為事。論體唯是生滅法數。故名為法。窮之空寂。說以為理。論其本性。唯是眞實如來藏法。故名為實。此四重中。說初。即說知覺等名。若就後三。即無知等。四如草下。以彼外事。喻釋無知覺等。以諸眾生。現見有於動止語言。云何說言無知覺等。故以外物動不動事。示無知覺。草木則動。石壁不動。皆無知覺。故內動止。豈當有之。淨名云。是身無知。如草木瓦礫。言亦如影像者。顯從緣有。似而非眞。即雙喻二諦。若準論經。無影像喻。而有如響。可喻言聲。而無知覺。

鈔 可喻言聲者。此喻亦是遮救無知。謂無情之物。動與不動。固無知覺。眾生是有。安無知覺。故引響喻。因心發聲。扣谷發響。響無知覺。情發亦然。

*第三彼二顚倒觀。

然諸眾生。不覺不知。

疏 妄苦本空。得而不覺。眞樂本有。失而不知。而遠樂就苦。名彼二顚倒。

鈔 彼二等者。有三意。一迷眞隨妄。即是顚倒。二由迷眞故。於樂計苦。由隨妄故。於苦計樂。三不識眞故遠之。不知妄故隨之。故論經云。不覺不知而受苦惱。雖有三重。其旨一也。故疏文中。前後互出。 上來三觀為方便竟。

*第二正起慈悲之行相。

菩薩見諸眾生。於如是苦聚不得出離。是故即生大悲智慧。復作是念。此諸眾生我應救拔。置於究竟安樂之處。是故即生大慈光明智。

疏 初朙興悲。謂見苦應拔。後復作下興慈。謂無樂應與。既言具苦。必知無樂故。

論 從 是中皆空離我我所。至大慈光朙智。五行經。朙如是十二有支。一切眾生。從此而起前十八種煩惱。而流轉生死。無苦不受。聲聞。緣覺。淨土菩薩。厭而伏之現行不起。一乘菩薩。以此十二有支而成根本智。起差別智。教化眾生。住持善法。及成菩提心。意朙迷悟不同。非十二有支與智異故。如勝鬘經。亦同此說。如上十八種煩惱。如邪見無朙。十住初發心住上。初生如來智慧家時。正使能作惡道邪見已除。習氣微薄。未盡憍慢等十八種。以十行十廻向法中。有十法加行治之。漸漸微薄。至十地以正智增朙。方成隨願智用。只可名為達煩惱而成智用。不可名為斷煩惱故。法執現行。至七地故。法執習氣。十地方無。如算數廣大愚。隨好功德愚。此二愚。至佛果行終方見盡。如阿僧祇品。隨好光朙功德品是。是故如來自說二品經。朙佛果二愚故。朙十二有支微習。直至佛果方盡。以此安立五位十度。十十治之。皆十住。十行。十廻向。十地。十一地法則。皆體相似。以朙治習階級不同。畧敘五位升進。大意有六。一十住朙創生佛家。且除正使煩惱。二朙十行。治隨世現行習惑。三朙十廻向。起大願力。和融智悲。使世間出世間無礙利物。四朙十地。長養蘊習。悲智功圓。五朙十一地暜賢行滿。即暜賢行品。及十定品已後是。六朙成佛位終。即如來出現品是。如離世間品。朙進修佛果已後暜賢恆行。法界品。即朙前後一部之經。皆是以法界為體。如是以法界大智圓通。總無一法一時。有前後差別。以智照之可見。如是五位中差別行位。總在初發心住中。以願行智悲暜印。令圓滿故。教雖前後。願行悲智。法是一時。時亦不異。法亦不差。是故發心之士。應如是修。如是圓滿。不離如來不動智之體圓滿故。於一佛果智悲。始終徹故。暜見一切眾生是佛國土。無出入故。教化迷如來智中眾生。令依本故。令諸眾生於自智中。暜見諸佛同一智故。不於自智生別有佛想故。令一切眾生不於自身起內外遠近見故。以一智印印之。破情有大小長短量故。如是修行。即是令諸眾生佛種不斷故。為諸眾生說如斯法。是故能令法種不斷。暜令一切眾生暜見自身同佛智海。入佛知見。是故能令僧種不斷。一一如是觀察。而令心境。如是相應。

*第四施行。文三。初總朙施行。二別顯施物。三總結行成。今初。

佛子。菩薩摩訶薩。隨順如是大悲大慈。以深重心住初地時。於一切物無所悋惜。求佛大智。修行大捨。

疏 文有五句。一朙施所依。以見有苦無樂故。二以湥重下。彰其施位。此地檀度得圓滿故。契理曰湥。不捨悲願為重。此心住地。故能滿檀。三於一切下。朙施體相。四求佛大智。顯施所為。五修行大捨。結施行名。

*二別朙施物。偏顯上文一切無吝。

凡是所有。一切能施。所謂財榖倉庫金銀摩尼。眞珠瑠璃。珂貝璧玉。珊瑚等物。珍寶瓔珞嚴身之具。象馬車乗。奴婢人民。城邑聚落。園林臺觀。妻妾男女。內外眷屬。及餘所有珍玩之具。頭目手足。血肉骨髓。一切身分。皆無所惜。

疏 於中初總。後所謂下別。別顯一切。畧有二種。一者外財。二者內財。謂頭目等。文顯可知。

*三總結行成。

為求諸佛廣大智慧。是名菩薩住於初地大捨成就。

疏 初結所為。後是名下。正結行成。然初地中應具三施。從增勝說。但舉於財。故般若論二三地中。方行無畏。四地已上。乃行法施。

*第五無疲厭行。

佛子。菩薩以此慈悲大施心。為欲救護一切眾生。轉更推求世出世間諸利益事無疲厭故。即得成就無疲厭心。

疏 分三。初牒前起後。二轉更下。正顯行相。三即得下。結其行成。下五行中。唯除第十。顯相即是結名。餘皆具三。文處可見。

*第六成經論智。

得無疲厭心已。於一切經論。心無怯弱。無怯弱故。即得成就一切經論智。

*第七成世智行。

獲是智已。善能籌量應作不應作。於上中下一切眾生。隨應隨力。隨其所習如是而行。是故菩薩得成世智。

疏 言隨應者。隨機所應。宜以何法。隨力者。隨己智力所能。隨他智力所堪。隨其所習者。約機現作。

鈔 現作者。如浣衣之子。應令修習不淨觀等。

*第八朙慚愧行。

成世智已。知時知量。以慙愧莊嚴。勤修自利利他之道。是故成就慙愧莊嚴。

疏 知時已下。正顯行相。時有三種。一者念時。如是時中。宜修定等。剎那不間故。二日夜時。晝則存心。初中後夜。皆勿廢故。三所作得必不斷時。此即知量。謂量力所能。亦愛亦策。勿令過分。後休廢故。以此三時。修前八科二利之行。煩惱睡蛇。晝夜不雜。為慚愧服而自莊嚴。

鈔 晝則存心等者。即遺教經。經云。汝等比丘。晝則勤心修習善法。無令失時。初夜後夜。亦勿有廢。中夜誦經以自消息。無以睡眠因緣。令一生空過。無所得也。當念無常之火。燒諸世間。早求自度。勿睡眠也。諸煩惱賊。常伺殺人。甚於怨家。安可睡眠。不自警悟。煩惱毒蛇睡在汝心。譬如黑蚖在汝室睡。當以持戒之鉤。早併除之。睡蛇既出。乃可安眠。不出而眠。是無慚人。慚恥之服。於諸莊嚴最為第一。慚如鐵鉤。能制人非法。是故比丘。常當慚愧。無得蹔替。若離慚恥。則失諸功德。有愧之人。則有善法。若無愧者。與諸禽獸。無相異也。釋曰。但觀所引。疏文易了。

*第九成堅固力。

於此行中。勤修出離。不退不轉。成堅固力。

疏 謂此即前慚愧二利行中。欲早求度。應當精勤。不退自分。不轉勝進。

*第十朙供養行。

得堅固力已。勤供諸佛。於佛教法。能如說行。

疏 利養正行。具二供養。

鈔 利養正行下。上願挍量中。有三供養。一利養供養。二恭敬供養。三正行供養。今以恭敬通上二故。但分財法。

*第三結十名體用。

佛子。菩薩如是成就十種淨諸地法。所謂信。悲。慈。捨。無有疲厭。知諸經論。善解世法。慙愧。堅固力。供養諸佛。依教修行。

疏 先結體用。所謂下。結名。言體用者。此十即是淨諸地法。以治十障故。障如前說。然安住地分。有三十句。亦朙信慈悲等。與此何異。論云。前是清淨地法。今盡是障地淨法者。前句文畧。若具。應云前是清淨此地法。以局初地故。今盡是障地淨法者。謂不局初地。故云盡是。盡淨諸地障故。故經云。淨諸地法。瑜伽亦云。此十種法。於一切地能淨修治。故下諸地中。皆云信等。皆轉淨等。 二修行勝竟。

*第三佛子菩薩住此歡喜下。果利益挍量勝。有四種果。一調柔果。二發趣果。三攝報果。四願智果。通釋果者。地中滿足故。別言調柔者。謂調鍊柔熟。以供養攝化等為能調鍊。信等十行為所調鍊。由行供等。令信等調柔。隨意堪用。故名調柔。下鍊金喻。其義甚顯。二發謂發進。趣謂趣向。於地滿中。更求朙解。為能發趣。發自此地。趣向後後。為所發趣。下商人喻。義甚相似。三王位之身。酬因名報。因成納果。故名為攝。四內證願九教智自在。又以願力助智。令業用無邊。故稱願智。初二是其行修方便。後二是其報行純熟。行修唯在地滿。報行該於始終。從初住地。乃至地滿。所受王身。說為攝報。所有作用。說為願智。又初二後一。此地定有。攝報一果。有無不定。容有不作。故云多作。而定能作。故亦定有。又初二果。亦是地法。初行。次解。是所修故。後之二果。唯果非法。初體後用。非所修故。是以經於二果之後。更有結文。云畧說初地法門。不得此意。則似論家謬取法門。濫為果稱。

鈔 又初二果下。通妨。謂安國法師。以見二果之後有結文故。便以前二果唯是地法。後二方果法。即出心故。今為通前二。通法通果。為法易見。後有結故。為果難見。故論判屬果。不得此意下。結彈安國。

*發趣文局初地。以最在初故。義通十地。通解十地故。餘三義局初地。報等殊故。文通十地。地地皆有故。四果即為四別。今初調柔分三。謂法。喻。合。法中分四。一見佛為鍊行緣。二所鍊行體。三別地行相。四鍊行成熟。今初。

佛子。菩薩住此歡喜地已。以大願力。得見多佛。所謂見多百佛。多千佛。多百千佛。多億佛。多百億佛。多千億佛。多百千億佛。多億那由他佛。多百億那由他佛。多千億那由他佛。多百千億那由他佛。

疏 先總朙。後所謂下別顯。總中以大願力是見佛因。力兼神力。故瑜伽住品。有二因見佛。一願二力。論經具二。論云。以勝通力。見色身佛。以正願力。見法身佛。別中云。見多百佛等者。論云。方便善巧。示現多佛故。此善巧有二。一不直云無量。而巧歷百千等數。為方便顯多。二言多百者。是多箇百。多千等亦然。是為一數之中。已攝於多。故名善巧。理實入蕐藏剎海。見法界身雲也。

論 見多百佛者。即是蕐藏智境。一佛剎海。融十方諸佛剎海。互叅徧徹之多百。非如三千大千世界佛境。限之百佛故。乃至身塵毛孔。等周法界虛空界之百也。不可如情所知之百佛故。此是智境無限中多百。但以安立隨位升進之法朙其升進。然其一一佛境。不可存其中邊量見。但得自觀身智境無中邊見。何得論佛境有邊量見。此初地。中間十地。及如來地法。為一地。通修十地及佛地法故。此中因果。依十廻向中佛果名玅。以十地但成就十廻向中大願海。令滿彼大願行故。亦不離初信心中金色世界不動智佛。文殊師利暜賢等行。如經頌云。佛子始發生。如是玅寶心。則超凡夫位。入佛所行處。

*二所鍊行體。

悉以大心。深心。恭敬尊重。承事供養。衣服飲食。臥具醫藥。一切資生悉以奉施。亦以供養一切眾僧。以此善根。皆悉迴向無上菩提。佛子。此菩薩因供養諸佛故。得成就眾生法。

疏 以行入行。故名為鍊。如金入火。然有三種入。即分為三。一入功德。即供佛行。去薄福垢。亦兼供僧。二以此善下。入無上果。即廻向行。去下劣垢。論當第三。意朙通廻二行。三佛子此菩薩下。入大悲心。即利生行。去懈怠故。

鈔 論云。供養者。有其三種。一恭敬供養。謂讚歎等。顯佛功德。二尊重供養。謂禮拜等。三奉施供養。謂蕐香等。即衣服下文。其大心湥心。即能供養心。謂為求佛。故云大心。心殷重故。名為湥心。

*三別地行相。

以前二攝。攝取眾生。謂布施愛語。後二攝法。但以信解力故行。未善通達。是菩薩十波羅蜜中。檀波羅蜜增上。餘波羅蜜非不修行。但隨力隨分。

疏 先約四攝。然四攝望前。猶是利眾生法。望後為別地行相。以因利生之便。故於此朙。下二地中。乃在鍊行。成後四攝雖不足全別十地。為是化生之法。故用之耳。愛語是法施。初地檀滿。故說二增。二約十度。然證相難分。寄十度等以顯差別。各說一增。若不爾者。何不二地言二度增。檀度初地先已增故。乃至九地。應言九增。九地尚云。餘非不修。隨力隨分。顯寄朙矣。是以具論諸地所行。畧有五義。一為別地各說一增。如今文是。二辨勝過前。初地檀勝。二地二度勝。故三地文云。遠離慳嫉破戒垢故。乃至十地。十度皆勝。是則後後皆勝前前。三論其實行。地地具修。四證理平等。非多非一。五約圓融。一具一切。

*四所鍊行成。

是菩薩隨所勤修。供養諸佛。教化眾生。皆以修行清淨地法。所有善根。悉以迴向一切智地。轉轉明淨。調柔成就。隨意堪用。

疏 鍊行成中。總收三入。初牒供佛化生以為能鍊。信等淨法以為所鍊。後舉前廻向能鍊。令信等淨也。言轉轉者。此之信等。於初地中。有三節淨。謂初住地時。證前緣修。令成眞修。已是一淨。二行挍量中。對除障法。復一度淨。今此地後。更歷三修。故云轉轉。

*第二喻。

佛子。譬如金師。善巧鍊金。數數入火。轉轉明淨。調柔成就。隨意堪用。

疏 喻中。金師喻菩薩。金喻信等。火喻供等三行。三行非一。名數數入。調柔成就。喻鍊行成。金性本有。從緣始顯。信等修生。云何同喻。信等有二。一未證眞前。但約緣修為對治行。妄識為體。二證眞之後。乃知信等。非是今有。即如來藏中恆沙佛法。眞心為體。眞心為體。即是理性。信等相殊。說為行性。此二不二。竝可喻金。雖假供等緣修。以成眞德。德由眞起。後成嚴具。亦不異金。既了於眞。眞非妄外。故全妄識。即是眞心。寄相顯眞。故分能所。

*第三法合。

菩薩亦復如是。供養諸佛。教化眾生。皆為修行清淨地法。所有善根。悉以迴向一切智地。轉轉明淨。調柔成就。隨意堪用。

疏 準喻可知。

*第二發趣果中二。初正朙發趣果。後佛子是名下。總結地相。前中有四。一法。二喻。三合。四結。法中亦四。一問。二知。三行。四到。知是朙解。正能發趣。然由問故知。所以先問。知意在行。行必能到。今初問。

佛子。菩薩摩訶薩住於初地。應從諸佛菩薩善知識所。推求請問。於此地中。相及得果。無有厭足。為欲成就此地法故。亦應從諸佛菩薩善知識所。推求請問第二地中。相及得果。無有厭足。為欲成就彼地法故。亦應如是推求請問。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地中。相及得果。無有厭足。為欲成就彼地法故。

疏 問中。具問諸地。初地已滿。而更問者。一問勝進。非問自分。二者一地之中。具攝一切諸地功德。故問所攝。容許未知。於中云相及得果者。相即隨諸地中所有諸障。及對治相故。謂諸地能所觀相。皆別十地故。得者。即正證出世間智故。果者。因證智力。得世間出世間智故。相即方便智。得是根本。果即後得。後得緣俗。故名世間。無分別故。復名出世。又此三者。即是三道。初是無間。與惑相翻。二是解脫。正證無為。三是勝進。後智進修。不說加行者。地前加行。非地攝故。地上加行。勝進收故。言為欲成就此地法者。當地法也。後云彼地法者。後地法也。若準論意。成就地法。即是信等。

*第二朙知。

是菩薩善知諸地障對治。善知地成壞。善知地相果。善知地得修。善知地法清淨。善知地地轉行。善知地地處非處。善知地地殊勝智。善知地地不退轉。善知淨治一切菩薩地。乃至轉入如來地。

疏 由問故知。知不異問。經展問中相及得果以為十句。論攝十句為五方便。言方便者。行修善巧也。第一觀方便。觀。謂觀解。攝初二句。一諸地障對治者。以能治觀解。治十種障。立十地別。本文具之。此約所斷朙觀。二地成壞者。攬行成位。集故名成。諸行各住。散故名壞。此約所知朙觀。第二得方便。得謂證入。攝次三句。曲有三種方便。一相果者。即欲入方便。是方便智帶相觀終。故名相果。二得修者。已入方便。即根本智。顯是證修非緣修故。三勝進方便。即後得智。謂信等成地之法。離障清淨故。第三增上方便。進修後位。故名增上。亦攝三句。一地地轉行者。依前起後地。背相捨故。二二執名非處。二空為住處。亦是相應不相應也。三以後勝前增長善巧。名殊勝智。第四不退轉方便。唯第九句。前三方便無退息故。第五盡至方便。即第十句。淨治菩薩地盡。轉至佛智地故。若以相等攝五方便。初一是相。二具於三。如次三句。配相。得。果。第三唯果。第四總朙三事不退。五通朙三因窮入果。若攝十句。初三為相。第四是得。次四是果。後二具三。

*第三行。第四由此下。到。

佛子。菩薩如是善知地相。始於初地。起行不斷。如是乃至入第十地。無有斷絕。由此諸地智光明故。成於如來智慧光明。

疏 竝可知。

*第二喻。

佛子。譬如商主善知方便。欲將諸商人。往詣大城。未發之時。先問道中功德過失。及住止之處。安危可不。然後具道資糧。作所應作。佛子。彼大商主雖未發足。能知道中所有一切安危之事。善以智慧籌量觀察。備其所須令無乏少。將諸商眾。乃至安隱到彼大城。身及眾人悉免憂患。

疏 喻中。初喻前問有二方便。一不迷方便。道中喻行因。住止喻得地。各有障治。故曰安危。二資具方便。具資糧故。不迷多約利他。資具多朙自利。次佛子彼大下。喻知。三善以下喻行。四乃至下。喻到。行中語畧。故云乃至。

*第三合。

佛子。菩薩商主亦復如是。住於初地。善知諸地障對治。乃至善知一切菩薩地清淨。轉入如來地。然後乃具福智資糧。將一切眾生經生死曠野險難之處。安隱得至薩婆若城。身及眾生不經患難。

疏 合中。初合知。然後下。合行。安隱下合到。喻中畧行。此中畧問。欲影顯耳。

*第四結勸。

是故菩薩常應匪懈。勤修諸地殊勝淨業。乃至趣入如來智地。

疏 可知。

*第二總結地相。

佛子。是名略說菩薩摩訶薩入菩薩初地門。廣說則有無量無邊百千阿僧祇差別事。

疏 行修已竟。故於此結。前說分齊湥故。說其一分。此中廣故。說所不盡。

*第三攝報果利益勝中分二。先朙在家果。後出家果。前中復二。初上勝身。顯其報勝。後朙上勝果。顯其行勝。今初。

佛子。菩薩摩訶薩住此初地。多作閻浮提王。豪貴自在。常護正法。

疏 閻浮提王者。即鐵輪王。然瓔珞仁王。地前四位。已配四輪。今在初地。方作鐵輪。正朙皆寄。不可定執。常護正法。應是行勝。如何論主將屬身勝。護法有二。一護國正法。則賞罰以宜。二護佛正法教理等。興建擯斥。論依初義。

*二上勝果。

能以大施攝取眾生。善除眾生慳貪之垢。常行大施無有窮盡。布施。愛語。利行。同事。如是一切諸所作業。皆不離念佛。不離念法。不離念僧。不離念同行菩薩。不離念菩薩行。不離念諸波羅蜜。不離念諸地。不離念力。不離念無畏。不離念不共佛法。乃至不離念具足一切種一切智智。復作是念。我當於一切眾生中為首為勝。為殊勝。為為微妙。為上為無上。為導為將為帥。乃至為一切智智依止者。

疏 上勝果者。依前王報。起於勝行。是身之果。於中二。初行。後願。前中亦二。一大悲利他。謂若施若攝。二如是一切下。不失自利。正作利他業時。即不離念佛等故。謂利他事中。廻向菩提故。成大恭敬事。不生分別故。除諸妄想。順理合體。故云不離。所念有十一。論分為四。一初三是上念三寶。在已上故。不離三輪故。次一是同法念。次三功德念。一自身他身菩薩行。二度行自體。三諸地轉勝故。後四求義念佛。以力等是眞實究竟義故。已所求故。二復作下。朙願。有十一句。前七自德。後四攝化。前中此云殊勝。論經名大。餘名竝同。首唯是總。謂大菩提位尊高故。玅等唯別。勝大亦總亦別故。首有二種。一勝首。光朙功德故。二殊勝首。獨無二故。勝亦二種。一玅。智自在勝故。二微玅。離一切煩惱自在勝故。殊勝亦二。一上。無與等故。二無上。無能過故。後四中初一約教。謂導者。於阿含中。分別法義正說故。餘三顯證。將者。令他得證義。滅諸煩惱故。此約斷德。後二約智。前因後果。帥者。教令入正道故。後句以大菩提而教化故。

鈔 光明功德者。行體清淨離垢障故。分別法義者。以詞及辨。分別法義二無礙也。

*第二出家果。

是菩薩若欲捨家。於佛法中勤行精進。便能捨家妻子五欲。依如來教出家學道。既出家已。勤行精進。於一念頃。得百三昧。得見百佛。知百佛神力。能動百佛世界。能過百佛世界。能照百佛世界。能教化百世界眾生。能住壽百劫。能知前後際各百劫事。能入百法門。能示現百身。於一一身。能示百菩薩以為眷屬。

疏 出家果中二。初捨俗出家。後既出家下。修行尅證。禪定勝業。勝業有二。一者三昧勝。即勝定體。二三昧所作勝。謂因三昧。得見佛等。有十一句。朙其二利。分為三對。初六句橫論二利。初二自利。一見百佛者。十方各十。他受用身。瑜伽住品。能於種種國見百如來。寄位顯百。理實如前見多佛也。二知神力。論意取神力所加說法菩薩。於上二處。修習智慧。次四利他。初一有信機者。動剎現通。次三有悟機者。往剎光照。正授以法。次有二句。豎論二利。一自攝勝生。瑜伽云。若欲畱命。能住百劫。二三朙窮照。示物善惡。後三句一對。朙二利速疾。一為增長自智。思惟種種法門。二分身速疾。作多利益故。

*第四願智果。

若以菩薩殊勝願力。自在示現。過於是數。百劫。千劫。百千劫。乃至百千億那由他劫。不能數知。

疏 正願久積。以智內證。故其自在示現。難可窮究。則顯上來百數。彰地階差。非定爾也。今行合法界。是圓融實德。故云過此。論後結云。畧說諸地。各有因體果相者。以此地中。相及得果。類後九地也。因即是相。體即是得。果名不殊。應知此三。通於下九。所以於此結者。顯上廣說。不出此故。

*第二應頌。

爾時金剛藏菩薩。欲重宣其義。而說頌曰。

若人集眾善 具足白淨法 供養天人尊 隨順慈悲道 信解極廣大 志樂亦清淨 為求佛智慧 發此無上心

疏 四十六偈半。分為二別。初正頌前。後二結說。前中分四。初十一偈。頌初住分。於中四。初二頌依何身。

淨一切智力 及以無所畏 成就諸佛法 救攝羣生眾 為得大慈悲 及轉勝法輪 嚴淨佛國土 發此最勝心 一念知三世 而無有分別 種種時不同 以示於世間 略說求諸佛 一切勝功德 發生廣大心 量等虗空界

疏 次四頌為何義。

悲先慧為主 方便共相應 信解清淨心 如來無量力 無礙智現前 自悟不由他 具足同如來 發此最勝心

疏 次二頌以何因。

佛子始發生 如是妙寶心 則超凡夫位 入佛所行處 生在如來家 種族無瑕玷 與佛共平等 決成無上覺 纔生如是心 即得入初地 志樂不可動 譬如大山王

疏 後三頌有何相。

多喜多愛樂 亦復多淨信 極大勇猛心 及以慶躍心 遠離於鬬諍 惱害及瞋恚 慙敬而質直 善守護諸根 救世無等者 所有眾智慧

疏 第二五偈。頌釋名分。初二偈半。頌喜相。

此處我當得 憶念生歡喜

疏 餘頌喜因。於中先半偈。頌念當得。

始得入初地 即超五怖畏 不活死惡名 惡趣眾威德 以不貪著我 及以於我所 是諸佛子等 遠離諸怖畏

疏 後二頌念現得。

常行大慈愍 恒有信恭敬 慙愧功德備 日夜增善法 樂法眞實利 不愛受諸欲

疏 第三有六頌。頌安住地分。初一頌半。頌信心成就。

思惟所聞法 遠離取著行 不貪於利養 唯樂佛菩提 一心求佛智 專精無異念

疏 次一頌半。修行成就。

修行波羅蜜 遠離諂虗誑 如說而修行 安住實語中 不汙諸佛家 不捨菩薩戒 不樂於世事 常利益世間 修善無厭足 轉求增勝道 如是好樂法 功德義相應

疏 後三頌廻向成就。

恒起大願心 願見於諸佛 護持諸佛法 攝取大仙道 常生如是願 修行最勝行 成熟諸羣生 嚴淨佛國土 一切諸佛剎 佛子悉充滿 平等共一心 所作皆不空 一切毛端處 一時成正覺 如是等大願 無量無邊際 虗空與眾生 法界及涅槃 世間佛出興 佛智心境界 如來智所入 及以三轉盡 彼諸若有盡 我願方始盡 如彼無盡期 我願亦復然

疏 第四二十二偈半。頌挍量勝分。於中三。初六頌半。頌願挍量。

如是發大願 心柔輭調順 能信佛功德 觀察於眾生 知從因緣起 則興慈念心 如是苦眾生 我今應救脫 為是眾生故 而行種種施 王位及珍寶 乃至象馬車 頭目與手足 乃至身血肉 一切皆能捨 心得無憂悔 求種種經書 其心無厭倦 善解其義趣 能隨世所行 慙愧自莊嚴 修行轉堅固 供養無量佛 恭敬而尊重

疏 次六頌行挍量。

如是常修習 日夜無懈倦 善根轉明淨 如火鍊眞金 菩薩住於此 淨修於十地 所作無障礙 具足不斷絕

疏 後十頌果挍量。於中初二調柔果。

譬如大商主 為利諸商眾 問知道險易 安隱至大城 菩薩住初地 應知亦如是 勇猛無障礙 到於第十地

疏 次二發趣果。

住此初地中 作大功德王 以法化眾生 慈心無損害 統領閻浮地 化行靡不及 皆令住大捨 成就佛智慧 欲求最勝道 捨己國王位 能於佛教中 勇猛勤修習 則得百三昧 及見百諸佛 震動百世界 光照行亦爾 化百土眾生 入於百法門 能知百劫事 示現於百身 及現百菩薩 以為其眷屬

疏 次五頌半攝果報。

若自在願力 過是數無量

疏 後半偈。頌願智果。

我於地義中 略述其少分 若欲廣分別 億劫不能盡 菩薩最勝道利益諸羣生 如是初地法 我今已說竟

疏 結說可知。

論 夫驗經所說。入此初地法。乃是創始具足凡夫。能發廣大願行。能趣入故。非是由因地前行解而來者。意朙設教。僃朙修行滯障。節級安危。然發心者。一時總頓修。居一時一行之內。非是要從節級次第來修。以總別同異成壞六相法圓融可見。於此六字三對法中。一字有六。且如人類之。餘可準知。如一人身。具足是六相。頭身手足眼耳鼻舌等用各別。是別相。全是一身。一四大。是總相。一空無體。是名同相。不廢如是同無異性。頭身手足眼耳鼻舌等用有殊。是為異相。頭身手足眼耳鼻舌等共成一身。名為成相。但隨無作緣有。各無自性。無體無相。無生無滅。無成無壞。名為壞相。又朙一字中有六相義。互為主伴。十玄義。亦在此通。一同時具足相應門。二廣陝自在無礙門。三一多相容不同門。四諸法相即自在門。五秘密隱顯俱成門。六微細相容安立門。七因陁羅網境界門。八託事表法生解門。九十世圓融異成門。十主伴圓朙具德門。是其義也。

六 成 壞

相 異 總

義 同 別

此一字中有六相。一切字。一切法。皆有此六相。若善見者。得智無礙總持門。於諸法不滯有無斷常等障。可以離情照之可見。此六字義闕一。即理智不圓。是此初地中觀。通世間一切法門故。 初地竟。